公开事项/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atters

武昌理工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武昌理工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新冠肺炎防控系列工作要求,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应对和有效控制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汪继平

副组长:刘铭华

  员:校领导、各学院院长、各处室负责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校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研究解决学校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铭华兼任,成员为校办、保卫处、学工处、后勤中心、资产处、宣传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各单位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疫情防控情况,与上级疾控和医疗部门保持工作联络。

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

(一)信息报送保障。至疫情结束前,全校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正式开学后,各单位要发挥好学校、院、年级、班级四级防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线上线下结合,及时发现和报告师生中出现的疫情。各单位应明确突发疫情的上报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的责任人并报办公室备案,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实施。(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二)应急医疗保障。校内设置一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用于“四类人群”的临时处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内设备、医疗物资储备按照武汉市疫情防控要求和集中隔离点的标准筹备建设,按照同时满足安置34人的标准配备。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由资产处负责及时补充。(责任单位:资产处)

(三)宣传教育保障。充分利用网课,广播、网站、公众号、校内宣传平台等多平台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在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对媒体信息报送由宣传处统一负责。(责任单位: 学工处、人事处、宣传处)

(四)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在开学前至少组织一次突发疫情的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整到位,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校办、学工处、保卫处、人事处、后勤服务中心)

三、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的诊断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分别对新冠肺炎“四类人群”进行应急响应。

(一)发热症状处置。

1.教职工在校外居家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立即向单位责任人报告,单位须立即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向社区报备。

2.师生和家属在校内一旦发现或被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学生要第一时间向素质导师报告,教职员工及家属要第一时间告知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单位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及时向江夏区疾控中心汇报。

体温异常人员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待医生进行初步核查。经核查体温超过37. 3℃的,所在单位安排专人陪同患者,由学校安排应急车辆送至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办公室立即协调各部门进入应急待命状态。

师生在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要及时向本单位和领导小组报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患者按医嘱接受治疗。

(二)确诊、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处置。

1.校内学生、教职工和家属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校内学生、教职工和家属一旦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所在单位要立即报办公室,办公室第一时间上报区疾控中心和省教育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治疗。

1)后勤服务中心及时对患者活动场所进行消杀、清理污染区,避免交叉污染,同时对校园内所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2)保卫处迅速做好现场管控,及时封锁患者所在公寓楼栋以及患者频繁活动空间,划定禁区,积极配合校医院开展工作。

3)责任单位要配合区疾控中心按照流行病学调查要求,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协助安排密切接触者到政府指定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观察。

2.在校外居住教职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教职工在校外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立即报告社区和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治疗。责任单位要密切追踪并掌握患者身体情况。

1)责任单位要配合疾控部门按照流行病学调查要求,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协助安排密切接触者到指定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观察。

2)后勤服务中心及时对患者在校活动场所进行消杀、清理污染区,避免交叉污染

3)密切接触人员应根据归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进行隔离。责任单位要及时跟踪掌握密切接触人员身体状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治愈患者处置

新冠肺炎治愈人员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健康证明,并在符合隔离期限要求的情况下,报办公室并提交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申请复工复学。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疫情彻底结束前,疫情防控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2.统筹规划,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是没有硝烟的战场,疫情应急预案涉及全校每一位师生员工,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师生基础信息,将预案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务必做到各司其职、严守阵地、主动作为,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3.加强督导,压实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学校监察部加强监督检查,依规依纪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