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atters

武昌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国家奖学金的管理,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进一步做好我校奖学助学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9]10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五)成绩和在校表现的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成绩优异标准:成绩和综合测评均需在本专业排名前10%,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对于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10%,但是达到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其他方面非常突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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