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atters

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武昌理工人字20183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严肃学校纪律,使教职工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制订本办法。

一、出勤

1.教职工出勤考核以考勤机记录为准。

2.专任教师周五下午上、下班均须打考勤,其他坐班人员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均须打考勤。

3.按要求参加学校及各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开展的活动时,教职工都必须打考勤。

4.专任教师须严格按课程安排表规定时间上课、参加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以及参加学校、院、系召开的会议和开展的活动,其余工作时间应用于科研、备课、学习、答疑、进修等。

5.暂时无上课任务的专任教师由学院安排至少相当于基本工作量的其它工作,包括助课、科研和教研、答疑等。同时,每周必须坐班2天(不含周五下午)。坐班期间按照行政人员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

6.其他教职工以完成工作任务为目标,按照综合工时制的要求以及各种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学校作息制度安排,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工作时间,报人事处备案。

7.法定节日上班算加班,法定假日上班可调休。

二、请假

(一) 请假类别

 教职工请假分为因私和因公请假两大类。因私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和丧假。因公请假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外出。

(二)因私请假事由和时限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请假;其他事由均不准假;除本人因病住院情形外,其他超过规定时限的不准假。

1. 教职工本人突发疾病就医、因病住院、结婚、产假、工伤或重大天灾人祸,请假时间按照国家法定时间执行;

2. 教职工直系或旁系近亲属(外公、外婆、岳父母、舅、叔、姑、姨、配偶兄弟姐妹)因病住院、婚嫁、辞世、重大天灾人祸,请假最长不超过2天;

3. 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请假时间不超过会期规定时间;

4. 教职工因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请假时间由校务委员会审批;

5. 教职工本人必须到场的家长会,可请假半天;

6. 教职工本人必须到场的证件办理,市内办证可请假1天,市外办证可请假2天;

7. 双跨教师因原单位安排工作冲突,一学期可请假两次。

(三)请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本人突发疾病就医、因病住院、结婚、产假、工伤或重大天灾人祸,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查备案;

2.教职工因公(出差),涉及经费报销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报校长审批;

3.其他事由请假审批权限见下表:

请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