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atters

武昌理工学院助学贷款管理制度

武昌理工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规范贷款管理程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章  贷款的机制与职责
第三条 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助学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资助中心”作为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全校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在学生申请贷款前,组织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及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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