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atters

国际学生的招生与录取的基本流程

 一、国际学生的招生与录取的基本流程
    1、收取申请材料
    2、审查报名资格、查验申请材料
    3、录取
    4、打印《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5、邮寄《武昌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入学通知书》、相关部门签章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和《武昌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入学须知》。
    注:《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是来华留学人员办理来华留学签证和入境、入学报到、办理居留手续的重要文件,必须妥善保管。该表有两种,其中JW201表用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或按政府间交流渠道来华留学人员,JW202表用于自费来华留学生。
    二、入学申请材料
    1、学历生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者本人签名的《武昌理工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
   (2)申请者最后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或大学在学证明;
   (3)申请者高中或大学的成绩单;
   (4)申请者HSK证书复印件(不能提供者,可有条件录取);
   (5)申请者清晰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
   (6)申请者担保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等材料。
    2、非学历生(短期班、语言生、进修生)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者本人签名的《武昌理工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
   (2)申请者最后学历证书的复印件或大学在学证明;
   (3)申请者清晰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
   (4)申请者担保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等材料。
    3、在华学习或工作者除需提供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供:
   (1)护照签证页复印件或拘留许可复印件(必须包括拘留许可有效期页);
   (2)在华学习者,应提供所在学校来华留学生管理部门的转学同意函等相关材料;
   (3)在华任教或工作者,报名时应提供受聘单位出具的同意信或预计解除工作合同函。
    学校原则上不接收不符合申请条件和不完整的材料。
    四、 审查报名资格及录取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国际学生申请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标准由我院自行确定。对已在华申请者要严格查验其签证、居留许可及入境章。具体情形如下:
    1、签证或居留许可已过期的申请者一律不予接收。
    2、持有效的“F”签证申请短期来华留学者,可以接受其申请。
    3、持有效的“X”签证,但尚未办理居留许可者,必须提供原接收单位的同意转学函,否则不予接收。
    4、持“L”签证的申请者,可以接受报名,但入学时需根据所学课程时间长短改变签证种类。
    5、持“G”签证(过境签证)者的申请不予接收。
    特殊情况接收时申请者须先交学费,同时要填写《武昌理工学院留学生申请保证书》,报领导同意后接受申请。
    五、申请时间
    1、学历生每年9月15日截止申请
    2、非学历生申请时间不限